《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40号(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1-01-28 03:49:3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40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附件:西部地区鼓 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40号(全文)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98816.html

本文关键词: 西部地区, 鼓励, 产业, 目录, 2020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全文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