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水〔202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大纲〉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19 02:03:5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大纲〉的通知》
交办水〔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我部组织对2016年印发的《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考核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考核大纲尽快修订考核题库,组织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考核,严把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准入和能力适任关,并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各地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情况,部将纳入年度安全检查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附件:交办水 〔2021〕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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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98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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