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浏览量:365          时间:2019-11-06 22:14:45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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