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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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检验检 疫)施 封通 知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检验检 疫)启 封通 知书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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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34867.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修改, 出入境, 检验, 检疫, 管理办法, 附件,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