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94号

浏览量:787          时间:2017-11-30 21:09:2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94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34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化 学药品注 册受理审查指 南(第一部分 注册分类1、2、3、5.1)(试行)

2.化 学药品注 册受理审查指 南(第二部分 注册分类4、5.2)(试行)

3.治 疗用生物制 品注册受理审查指 南(试行)

4.预 防用生物制 品注册受理审查指 南(试行)

5.中 药、天然 药物注册审批受理审查指 南(试行)


6.药 品补充申 请受理审查指 南(试行)

7.进 口药品再注 册核准受理审查指 南(试行)

8.进 口药材批件核 发受理审查指南 (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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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27084.html

本文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药品, 注册, 受理, 审查, 指南, 试行, 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7年, 第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