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3年第2批总第10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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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3年第2批总第10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中有关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2023年第2批(总第10批)4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17日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4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214321.html
本文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 增补, 现有, 化学物质, 名录, 2023年, 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 第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