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09〕2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1-14 07:40:42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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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125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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