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0-27 11:59:39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5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pdf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122882.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欧盟, 成员国, 英国, 加拿大, 土耳其, 乌克兰, 列支敦士登, 货物, 签发, 普惠制, 原产地证书,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