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规发〔2021〕5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林规发〔202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局)、乡村振兴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2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为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到2025年,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在过渡期内,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帮扶政策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特别是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坚持帮扶力量巩固拓展。坚持“志”“智”双扶,继续向重点地区派出挂职干部,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引导林草龙头企业进入脱贫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坚持帮扶措施长效稳定。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企业、脱贫人口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脱贫人ロ稳定就业。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管理、培训等工作,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素质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生态护林员可视化、精细化管理,夯实推行林长制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持脱贫地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吸纳本地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二)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兴旺。围绕“扩规模、丰品种、调结构、降成本、提质量、拓市场”,充分挖掘绿色产品发展潜力,在尊重市场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指导脱贫地区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木本油料、经济林、林下经济、竹藤、种苗、花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鼓励地方自行建设现代化特色生态产业示范园。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创新产供销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发展电商、微商,开展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宜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脱贫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省级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将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巩固完善脱贫人口参加的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模式,推进从造林种草转向看林护草护湿护沙护野生动植物、森林抚育、有害生物防治、林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等林草一体化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继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形成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
(四)加强脱贫地区科技支撑和人才帮扶。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林草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推广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生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以及生态产业领域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研究,切实解决生产、加工等环节以及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加强农林高校、科研单位与地方的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继续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林草乡土专家聘任力度,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开展技能培训、技术讲座,不断提升基层技术人员和林农能力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健全中央统筹、行业主推、地方主抓的生态帮扶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将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地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制定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向全行业宣传推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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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120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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