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开始受理扣缴义务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业务。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限
2022年3月30日前。为避免逾期无法办理,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尽量提前提交退付申请。
二、办理渠道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线上提交退付申请,也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付申请。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尽量采用“非接触”方式线上提交申请。
三、咨询渠道
如需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咨询”功能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咨询”功能留言。
附件: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
一、业务概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可按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2021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在2022年3月30日前确认2021年度结报单和提交退付申请。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办理指引
步骤1、登录到首页--->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可在初始化页面查询见到清册信息,也可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
步骤2、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确认结报单。
步骤3、结报单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按钮,跳转“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界面,选择现有银行账户信息,勾选账户信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退付手续费申请。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界面查询当前结报单编号的申请状态,若存在多笔结报单可进行切换查看
税务机关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在进行手续费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启动手续费退税流程。
若“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手续费确认提交后,因信息有误需要撤销确认,可在手续费退税申请终审完成前,由审批人员操作作废手续费退税申请,或者在【手续费确认】模块撤销确认该笔手续费退税。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办理指引
步骤1、登录到首页--->单位办税--->扣缴申报--->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再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
步骤2、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确认结报单。
步骤3、结报单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按钮,跳转“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界面,选择现有银行账户信息,勾选账户信息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退付手续费申请。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界面查询当前结报单编号的申请状态,若存在多笔结报单可进行切换查看
税务机关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在进行手续费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启动手续费退税流程。
若“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手续费确认提交后,因信息有误需要撤销确认,可在手续费退税申请终审完成前,由审批人员操作作废手续费退税申请,或者在【手续费确认】模块撤销确认该笔手续费退税。
【注意】:如扣缴义务人的员工数量超过系统设置的300人的上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只允许使用扣缴申报的查询统计功能,“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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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 扣缴, 手续费, 退付,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通告, 2022年, 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