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税发〔2021〕28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5 03:24:24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税发〔2021〕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行动方案

 






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实力,确保“六稳”“六保”工作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和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省税务局、省工商联联合制定《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

一、行动内容


“春雨润苗”行动以推进落实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为抓手,以为小微企业“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为载体,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做到“春风化雨、春雨润苗,助力小微、携手共赢”,切实为全省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全面精准实施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政策宣传、咨询、辅导,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惠苗固本”帮助小微企业懂政策、得实惠。

——优体验。积极拓展便利化办税渠道,科学统筹服务资源,简化办税流程,拓展服务场景,着力提升小微企业获得感,持续“助苗强干”帮助小微企业会办理、享红利。

——助成长。打造“点线面结合、中长期兼顾”的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模式,加强诉求收集快速响应、重点行业重点帮扶,着力解决融资难题,构建常态联动机制,持续“护苗成长”帮助小微企业稳发展、行长远。

二、行动安排

(一)送政策,持续“惠苗固本”帮助小微企业懂政策、得实惠(2021年4月启动)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联合开展“‘惠苗政策进万家’减税降费政策‘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辅导方式,精准送达减税降费政策。

精诚协同共治。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组织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双方互设联络员,及时交换信息,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在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设立税收志愿者,向小微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创业辅导等公益活动;联合加强与政府部门、涉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结合12366服务热线,充分发挥“三师”人才、业务骨干及财税法律专家组作用,不定期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辅导、涉税风险提醒等纳税服务,营造更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和服务氛围。

精制宣传产品。在省级工商联官方网站新设小微企业服务专栏,优化各级税务机关小微企业税费服务专栏设置,重点针对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各级税务部门要分行业、分类型制发通俗易懂的案例式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指南,并结合当地实际,梳理制作具有地域特色、符合小微企业信息获取习惯的多元化宣传产品,通过税务机关和工商联新媒体平台渠道联合加以推广。

精准分类推送。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区分不同的宣传对象,提供精准、实用的个性化税费信息。持续拓展“不来即享”新服务形式,通过精准推送税费政策,确保在提升知晓度的同时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打扰。将小微企业服务阵地前移,通过深化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推出包含税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等在内的“新办小微企业大礼包”。探索“一户式”服务机制,对小微企业资产人员情况、经营发展情况和税收优惠情况等数据进行认真梳理。推动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名单与税务机关实现共享,积极扩大涉税涉费服务覆盖面。

精心开展辅导。以纳税人学堂、实体培训等方式为依托,联合开展小微企业税费专题培训,详细解读小微企业税费政策、疑难热点问题,帮助了解最新的服务举措和业务流程。建立新办小微企业助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商会税收志愿者作用,对存在办税困难的小微企业“点对点”的辅助办理。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小微企业专线配备精通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业务骨干做好咨询解答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远程帮办、问办结合”的咨询服务。

(二)优体验,持续“助苗强干”帮助小微企业会办理、享红利(2021年5月至6月开展)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助苗服务优体验”互动体验日活动,邀请小微企业“走进”税务机关实地体验,并根据需求优化“微税厅”服务事项,耐心倾听小微企业的意见建议,用心用情为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帮助小微企业实现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体验“全程网上办”。各地积极宣传和引导小微企业网上办理涉税缴费事项,大力推行掌上办理。同时,积极推行退税全流程电子化,推广税费缴纳方式多元化,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高频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体验区,专人辅导小微企业操作,听取改进意见。

体验“专票便捷开”。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丰富发票申用方式,合理满足小微企业发票领用需求,常态化提供发票邮寄服务,进一步延伸“非接触式”办税。推进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辅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领开具电子专票。通过专题交流会等形式组织线上线下体验活动,让小微企业懂开票、易开票。

体验“便民微税厅”。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无死角”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窗口,打造“便民微税厅”,解决特殊群体需求及偏远地区办税路程远、时间长等办税“痛点”,打通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最后一公里”。邀请小微企业实地体验,并根据需求优化“微税厅”服务事项。

体验“红利一单清”。各地税务机关对于能够计算减税降费红利的,可结合实际为小微企业提供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创新红利账单自主查询功能,运用大数据实时监测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

(三)助成长,持续“护苗成长”帮助小微企业稳发展、行长远(持续开展)

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要根据当地小微企业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持续开展“护苗成长促发展”活动,打造“点线面”相结合、中长期有兼顾的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新模式。

聚焦企业诉求快响应。及时收集反映小微企业涉税涉费诉求,通过召开小微企业税费服务座谈会,听取小微企业税费政策、办税服务质效、税收执法行为和廉洁自律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清单,明确处理部门和时限,确保快速响应,更大限度的满足小微企业合理需求。

聚焦重点行业促发展。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聚焦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结合全国工商联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通过落实税费优惠激励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银税互动”解难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银保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作,不断规范完善“银税互动”,在确保数据安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省局电子税务局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服务功能,积极丰富信贷产品,围绕“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主线,更大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聚焦企业发展强动力。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定期进行会商,围绕双方共同关心和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意见交换与会商。要联合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效果的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策红利落实到位。围绕激发市场活力、稳岗就业支持、激励研发创新等方面,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充分发挥工商联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渠道作用,推动出台更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雨润苗”行动是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税务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联合开展便民行动的有益创新,是社会共治大趋势下部门间深度合作的有力实践,也是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雨润苗”行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的重要举措和成果运用,并将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行动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合力。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组织要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系统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突出“五个一”,即一名领导负总责,跟踪落实“春雨润苗”一项任务,创建一个专家团队,建立一个工作台账,行动内容一抓到底。

(三)强化工作监督,注重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组织要对内加强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督推进大格局,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行动内容,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四)创新特色品牌,做好主动宣传。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组织要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探索优化服务,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春雨润苗”行动品牌,挖掘正面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行动质效,加大主动宣传的力度,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春雨润苗”的品牌效应。各市、州税务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按照“春风行动”工作机制,及时向省局报送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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