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4-16 23:00:02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兰州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矿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了做好我省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需要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非营利组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税法〔2018〕16号)要求所需的资料准备申请材料并附资料清单。

二、申请方式。以下2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线上申请。需要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请于4月23日前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ansu.gov.cn/)-“全程网办”-“部门:省财政厅”-“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递交申请并上传电子PDF资料。

2.线下申请。4月23日前将纸质资料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

三、各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申请单位资料时,应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各市(州、区)税务机关应指派专人负责申请资料的登记和报送工作,将申请单位资料于4月30日前上报省税务局。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单位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四、经市(州)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各市(州)或县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认定。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税政处 蔡 静 0931-8891124(传)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马梓涵 0931-8582237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左 燕 0931-8790219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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