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4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8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8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工作,涌现出了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效果显著的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命名宝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等11个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命名九悦香都A区等11个居住区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居住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比拼争先,开拓进取,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
2018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名单
一、园林式单位(11个)
1.宝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2.陈仓区西秦小学
3.宝鸡高新第三小学
4.凤翔县西街中学
5.千阳县燕伋小学
6.千阳县西新幼儿园
7.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
8.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
9.陕西省布尔羊良种繁育中心
10.太白县残疾人联合会
11.海棠太白度假酒店
二、园林式居住区(11个)
1.金台区九悦香都小区A区
2.金台区代家湾小区
3.金台区三迪加州南堡小区
4.金台区三迪花都小区
5.渭滨区建安集团小区
6.宝鸡高新区东星城市花园小区
7.宝鸡高新区世纪景元小区
8.凤翔县西城国际小区
9.凤翔县恒源新城小区
10.陇县万城佳苑小区
11.太白县海棠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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