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164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2:09:39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2018〕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陈红兵副市长


副组长:祁化仍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毅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海云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锋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员:陈宗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予兵市委深改办副主任


王重斌市监委副主任


刘昌瑛市委网安办副主任


石彪市发改委副主任


袁建青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晓兰市民政局副局长


汪发茂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有库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志山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马崇亮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总农艺师


戴航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魁久市文广局副局长


刘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马崇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安排布置、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清理结果分析评定等工作。


2.负责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开展、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收集相关工作意见,及时将有关意见和问题反馈领导小组。


3.负责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指导,对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及时答询。


4.负责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查处整改各阶段任务完成与进度情况的督查。


5.承办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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