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人社字〔2020〕30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19:48:52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社字〔2020〕30号
本文第二条废止,废止依据:冀人社传〔2020〕2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附件下载:
(1)、附件1、2
(2)、各市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联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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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policy/8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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