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22〕9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
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
运输结构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为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市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以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铁水联运”为主攻方向,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减少运输中间环节,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技术装备升级,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与2020年相比,铁路货运量增加2300万吨左右、增长120%左右,铁路货运量占比力争提高至3%左右;水路货运量增长12%左右,港口货物吞吐量中“铁水联运”量比例达到15%,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二、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
(三)畅通综合运输大通道。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水平,构建重庆综合立体交通网对外运输大通道。做大做强南向西部陆海新通道,巩固强化西向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优化提升东向长江经济带通道,培育壮大北向中蒙俄通道,强化航空物流大通道,全力支撑重庆打造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
(四)畅通综合交通主轴。畅通重庆至京津冀综合交通主轴,加快推动渝西高铁建设。畅通重庆至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主轴,积极向国家争取尽早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完成长江干线朝天门至涪陵段航道整治,加快推进渝万、渝宜等高铁建设,积极推动沿江货运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沿江高速公路南线。畅通重庆至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主轴,加快推动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建设,开工建设渝湘高铁黔江至吉首段,积极谋划渝桂高铁,加快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建设,增强渝怀铁路对沿线地区的带动作用。
(五)畅通综合交通走廊。畅通重庆至北部湾西部陆海走廊,加快推动渝贵高铁、重庆至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乌江航道整治等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川黔铁路改造。畅通重庆至滇中交通走廊,加快推动渝昆高铁、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等建设,积极推动恩黔遵昭铁路前期工作。畅通重庆至成都—拉萨交通走廊,推进成渝中线高铁建设,加快推进成渝铁路改造,加快成渝高速公路加宽、渝遂高速公路复线等建设。畅通重庆至兰西—天山北坡交通走廊,加快推动渝武高速公路复线等建设,积极谋划兰渝高铁,充分发挥兰渝铁路货运大通道功能。畅通重庆至宁夏沿黄交通走廊,加快推进开州至城口至岚皋高速公路等建设,加快推进安张铁路前期工作。畅通重庆至海峡西岸交通走廊,积极谋划建设酉阳至永顺、秀山至酉阳至来凤等高速公路建设。
三、提高多式联运衔接水平
(六)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加快港口物流枢纽建设,完善港口多式联运、便捷通关等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内陆无水港,完成果园港大件码头、西侧堆场及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津珞璜、万州新田、涪陵龙头、渝北洛碛等港口联运设施建设。完善铁路物流基地布局,完工鱼嘴站南货场,加快建设南彭、龙盛、古路站货场扩能改造等铁路货运枢纽。研究布局高铁快运基地,推动铁路站场向重点港口、枢纽机场、产业集聚区等延伸,合理布局“铁路无轨站”,前置铁路运输服务。有序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改扩建,加快推进重庆新机场前期工作,强化枢纽机场货物转运、保税监管、邮政快递、冷链物流、药品检验检测等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港口型、陆港型和空港型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逐步申报建设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交邮融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七)完善港区、园区集疏运体系。加快完善规模化港区集疏运铁路规划,做好铁路用地规划预留控制。加快建成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涪陵龙头港铁路专用线等进港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渝北洛碛港和江津兰家沱等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港区园区集疏运公路扩能改造,加快建设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丰都水天坪、忠县新生等港区园区集疏运公路。挖掘既有铁路专用线潜能,完善共建共用机制。推动新建或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及粮食储备库等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四、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八)丰富运输服务产品。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滚装运输。稳定运行“沪渝直达快线”,鼓励舱位互换、班轮共享。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增线扩能,稳定开行重庆至北部湾等铁海联运以及重庆至越南、老挝等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推进中欧、中亚班列扩容提质,稳定开行渝甬班列,适时开行国内直达、集装箱、点对点班列等多样化运输产品。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冷链、危险化学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发展。引导铁路运输企业根据运输需求适配铁路集装箱和集装箱平车,提高共用共享和流转交换能力。支持多式联运型港站参与国际开放通道建设。加强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等合作,发展跨境公路运输。支持开行卡车航班,发展陆空联运。
(九)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运代理及信息平台等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发展。推动本地物流企业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支持本地企业在通道沿线布局分拨节点、海外仓等。探索建立多式联运发展联盟,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多式联运经营企业来渝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或区域分拨中心,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水平。探索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式联运体系。
(十)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加快开展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体系研究,推动不同行业、运输方式和企业间服务规则衔接,探索制定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票据单证格式、运费计价、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等方面地方服务规则。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完善多式联运单证标准规则和法律体系,探索开展基于多式联运“一单制”的单证、金融、保险服务,创新贸易物流金融,探索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试点和多式联运单证电子化应用。
(十一)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方式和跨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放列车到发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等信息。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营运车船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着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十二)大力推进“公转铁”。按市场化原则,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移,加强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区园区、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加强对符合“公转铁”运输条件的生产企业指导,制定“公转铁”运输方案。提升铁路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挖掘铁路场站和线路资源。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十三)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江海联运”。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领域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工矿企业、粮食企业“散改集”运输,加大35吨敞顶箱研发投入和市场多元化供给。拓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产品,打造2—3条集装箱“铁水联运”品牌线路,拓展重庆与周边省(区、市)的“铁水联运”组织。推动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重点的中转场建设。优化“江海联运”组织体系,发展江海直达运输,探索重庆至洋山集装箱、至宁波舟山大宗散货直达航线。
(十四)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绿色低碳转型。中心城区重点推动以集装箱为主的“公转铁”、“铁水联运”,推动川黔、襄渝、渝怀铁路等中心城区铁路货场扩能改造和配套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承接生产生活物资的跨域运输。万州、长寿、江津、涪陵等地区重点推动大宗货物“铁水联运”,加快建成港口集疏运铁路,加密粮食、煤炭、矿石、钢铁等“铁水联运”班列。綦江、万盛地区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优化三万南铁路货场作业能力和集疏运条件,推动矿建材料等点对点班列开行。引导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以及大宗货物场所使用铁路、水路和新能源船舶等清洁方式实现长距离运输,鼓励中短途货物运输推广使用零排放重型货车、封闭式电动皮带廊道。
六、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十五)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推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建设,降低空箱调转比例。探索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拓展海运提箱还箱等功能。推广应用标准托盘(1200mm×1000mm)、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鼓励发展带板运输,促进物流标准广泛应用。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以及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提档升级铁路货场内装卸和运输设施设备。
(十六)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积极参与国家铁路快运、空铁(公)联运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鼓励研发推广冷链、危险化学品等专用运输车船。加快长江干线江海直达船型以及嘉陵江、乌江等支流标准化船型研发应用,推动建设航运装备产业集群。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和智能口岸查验等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十七)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加快充换电、加气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布局,优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中布局建设。在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区域的港区、场区短途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LNG加注码头布局,推广应用LNG动力船舶。
七、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
(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多式联运相关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深化地方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规范道路货运网络平台企业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
(十九)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建立健全灵活的铁路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铁路运输企业与大中型工矿企业签订互保协议。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降低和整合铁路运杂费、短驳费用以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费用。推进铁路运输价格符合市场合理水平,降低铁路使用成本。严格落实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相关规定,推动水运系统减税降费,提升各类运输产品市场化水平。
(二十)建立健全地方法规制度和综合货物运输监测体系。应用多式联运枢纽设施、装备技术、市场规则等成熟经验,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国际国内规则的衔接。全面建立综合货物运输监测体系,发布综合货物运输价格指数,科学评估运输服务运行动态。
八、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利用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全市财政性资金等多项资金,优化支持内容、范围和方式,提高政策供给有效性、精准性。
(二十二)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保障。加大对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
(二十三)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的政策。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二十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落实责任和工作任务。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大对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加强督导考核。在推进过程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切实保障煤炭、天然气等重点物资运输安全,改善道路货运、邮政快递等从业环境,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畅通“12328”热线等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附件: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
运输结构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目标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 | ||||
1 | 畅通综合运输大通道 | 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水平,构建重庆综合立体交通网对外运输大通道。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各区县政府 |
2 | 畅通综合交通主轴 | 畅通重庆至京津冀综合交通主轴、重庆至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主轴、重庆至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主轴。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各区县政府 |
3 | 畅通综合交通走廊 | 畅通重庆至北部湾西部陆海走廊、重庆至滇中交通走廊、重庆至成都—拉萨交通走廊、重庆至兰西—天山北坡交通走廊、重庆至宁夏沿黄交通走廊、重庆至海峡西岸交通走廊。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二、提高多式联运衔接水平 | ||||
4 | 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 | 加快港口物流枢纽建设,合理布局内陆无水港,完成果园港作业重大件码头工程、西侧集装箱堆场及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津珞璜、万州新田、涪陵龙头、渝北洛碛等港口联运设施建设。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县政府 |
5 | 完善铁路物流基地布局,完工鱼嘴站南货场,加快建设南彭、龙盛、古路站货场扩能改造等铁路货运枢纽,研究布局高铁快运基地。合理引导布局“铁路无轨站”。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6 | 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改扩建,加快重庆新机场前期工作,强化枢纽机场货物转运、保税监管、邮政快递、冷链物流、药品检验检测等综合服务功能。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县政府 | |
7 | 推进港口型、陆港型和空港型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逐步申报建设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 |
8 | 加快推进交邮融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 市交通局 | 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 |
9 | 完善港区、园区集疏运体系 | 加快建成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涪陵龙头港铁路专用线等进港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渝北洛碛和江津兰家沱等服务港口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 | 市交通局、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10 | 加快建设重庆果园港、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丰都水天坪、忠县新生等港区园区集疏运公路。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县政府 | |
11 | 推动新建或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及粮食储备库等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三、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 ||||
12 | 丰富运输服务产品 | 稳定运行“沪渝直达快线”,鼓励舱位互换、班轮共享。稳定开行重庆至北部湾等铁海联运以及重庆至越南、老挝等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推进中欧、中亚班列扩容提质,稳定开行渝甬班列,适时开行国内直达、集装箱、点对点班列等多样化运输产品。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交通局、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 |
13 | 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冷链、危险化学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发展。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邮政管理局、重庆铁路办事处 | |
14 | 加强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等合作,发展跨境公路运输。支持开行卡车航班,发展陆空联运。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交通局、重庆海关 | |
15 | 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 | 深入推进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16 | 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运代理及信息平台等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本地企业在通道沿线布局分拨节点、海外仓等。引进国内外优秀多式联运经营企业来渝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或区域分拨中心。探索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式联运体系。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 | |
17 | 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 | 推动不同行业、运输方式和企业间服务规则衔接,探索制定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票据单证格式、运费计价、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等方面地方服务规则。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 |
18 | 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完善多式联运单证标准规则和法律体系,探索开展基于多式联运“一单制”的单证、金融、保险服务,创新贸易物流金融,探索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试点和多式联运单证电子化应用。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银保监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市高法院、重庆铁路办事处 | |
19 | 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 | 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方式和跨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铁路办事处 |
20 | 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营运车船上的应用。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 |
四、着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 ||||
21 | 大力推进“公转铁” | 加强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区园区、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加强对符合“公转铁”运输条件的生产企业指导,制定“公转铁”运输方案。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22 | 提升铁路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挖掘铁路场站和线路资源。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23 | 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 市交通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 |
24 | 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江海联运” | 支持工矿企业、粮食企业“散改集”运输,加大35吨敞顶箱研发投入和市场多元化供给。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25 | 拓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产品,打造2—3条集装箱“铁水联运”品牌线路,拓展重庆与周边省(区、市)的“铁水联运”组织。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26 | 推动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重点的中转场建设。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铁路办事处,各区县政府 | |
27 | 优化“江海联运”组织体系,发展江海直达运输,探索重庆至洋山集装箱、至宁波舟山大宗散货直达航线。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
28 | 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 推动川黔、襄渝、渝怀铁路等中心城区铁路货场扩能改造和配套设施设备更新升级。 |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29 | 引导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以及大宗货物场所使用铁路、水路和新能源船舶等清洁方式实现长距离运输,鼓励中短途货物运输推广使用零排放重型货车、封闭式电动皮带廊道。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30 | 万州、长寿、江津、涪陵等区域重点推动大宗货物“铁水联运”,加快建成港口集疏运铁路,加密粮食、煤炭、矿石、钢铁等“铁水联运”班列。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31 | 綦江、万盛地区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优化三万南铁路货场作业能力和集疏运条件,推动矿建材料等点对点班列开行。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重庆铁路办事处,有关区县政府 | |
五、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 ||||
32 | 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 | 推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建设,降低空箱调转比例。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 |
33 | 推广应用标准托盘(1200mm×1000mm)、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鼓励发展带板运输,促进物流标准广泛应用。 | 市商务委 | 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
34 | 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以及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 | |
35 | 提档升级铁路货场内装卸和运输设施设备,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水平。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铁路办事处 | |
36 | 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 积极参与国家铁路快运、空铁(公)联运等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鼓励研发推广冷链、危险化学品等专用运输车船。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 |
37 | 加快长江干线江海直达船型,嘉陵江以及乌江等支流标准化船型研发应用,推动建设航运装备产业集群。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 | |
38 | 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和智能口岸查验等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重庆海关等 | |
39 | 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 | 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加快充换电、加气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布局,优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中布局建设。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40 | 在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区域的港区、场区短途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
41 | 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LNG加注码头布局,推广应用LNG动力船舶。 | 市交通局 | 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
六、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 | ||||
42 |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多式联运相关数据安全有序开放。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大数据发展局 |
43 | 深化地方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市场监管局、重庆铁路办事处 | |
44 | 规范道路货运网络平台企业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 | 市交通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45 | 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 | 建立健全灵活的铁路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铁路运输企业与大中型工矿企业签订互保协议。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铁路办事处 |
46 | 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降低和整合铁路运杂费、短驳费用以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费用。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铁路办事处 | |
47 | 严格落实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相关规定,推动水运系统减税降费。 | 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
48 | 建立健全地方法规制度和综合货物运输监测体系 | 应用多式联运枢纽设施、装备技术、市场规则等成熟经验,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国际国内各地规则衔接。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重庆铁路办事处 |
49 | 全面建立综合货物运输监测体系,发布综合货物运输价格指数,科学评估运输服务运行动态。 | 市交通局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 | |
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 ||||
50 |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 统筹利用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全市财政性资金等多项资金,优化支持内容、范围和方式。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51 |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保障 | 加大对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用地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
52 | 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 |
53 | 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 | 研究制定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 |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54 | 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 市交通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 |
55 | 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 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区县工作指导。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加强督导考核。 | 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
56 |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切实保障煤炭、天然气等重点物资运输安全,改善道路货运、邮政快递等从业环境,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畅通“12328”热线等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渠道。 | 市交通局 |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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