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公通字〔2022〕50号《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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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公通字〔2022〕50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该《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30日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policy/228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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