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5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2-01-21 02:31:1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21〕5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更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1.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结合,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支持邮政、快递、物流、电商等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着力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农村邮政体系、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协同发展体系、冷链寄递体系,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和农产品上行,推动线上线下、城乡一体融合发展。

2.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到2025年,农村生产、消费循环进一步畅通,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县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乡有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便民惠民寄递服务方便快捷,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打造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

3.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充分运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成果,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或快递电商物流园等资源平台,有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优势资源,建设集集散分拣、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打造县域寄递公共综合服务平台。

4.创新县级公共配送中心运营模式。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有机结合,采取市场化运行机制,按照“一县一中心”的总体布局,实行政府规划设计、市场主体运营、社会资源共享的运行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建立合作联营体,有效整合寄递物流资源,切实降低县域寄递物流成本。

5.开展县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牌项目评定工作,在2022年6月底前,全省建设15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引导示范区积极探索县域体系建设、县级中心打造、末端网点覆盖、资源有效整合的新模式,带动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定制化服务能力。

三、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6.建强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有效整合邮政乡镇局所、供销乡镇基层社、乡镇客运站、电商乡镇服务站、快递企业乡镇代理点等资源,按照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模式,每个乡镇建设1-2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负责邮件快件集中处理、中转、配送、仓储等服务,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7.推动乡镇邮政局所改造提升。在改善和提升普遍服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提高自主服务设施覆盖性和使用率,提高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健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


8.推动实现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统筹村邮站、邮乐购站点、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点、快递代理点等村级寄递资源,按照便利惠民、服务高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等场所,做到每个建制村建成1-2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农村邮件快件揽收、投递业务。

9.注重村级服务网点分类建设。对于村民居住分散、进出快件量较大的建制村,支持适当增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对于边远自然村,采取代办代理、委托等方式解决寄递难题。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推动智能快件箱向村级延伸,满足村民自提业务需求。增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功能,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建制村设置农村寄递信息员,将其纳入村级公益岗位设置范畴。

10.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大力推行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交邮融合等模式,充分发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作用,不断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

五、统筹整合农村各类末端配送资源和渠道

11.有效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政、快递、电商、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12.优化乡村两级配送渠道。充分发挥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打通乡村邮件快件微循环,优化线路设置,增加投递频次,实现乡镇到村级网点直投。用好交邮融合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

六、加强寄递物流冷链设施建设

13.打造区域性枢纽物流冷链基地。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突出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辐射功能,着力打造区域性大型枢纽物流冷链基地(集散中心),打通跨区域冷链物流通道。

14.建设县域综合性冷链设施。依托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满足县域寄递物流需求的,具备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冷链仓库,提升县域冷链物流承载力。

15.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面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仓储物流成本。

16.优化冷链设施建设布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将物流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选点与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有机结合,做到合理布局、资源集约,有效缩短农产品流通时间,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

七、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标准化建设


17.加强寄递物流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推广适应城乡物流运输的标准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

18.加强寄递物流服务作业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推动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快递服务水平。

19.加强寄递物流冷链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

20.加强寄递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升级改造,促进数据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

八、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

21.强化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和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围绕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主动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

22.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依托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打造适合线上销售的产品品牌、爆款商品、网红产品,促进线上销售。

23.用好消费帮扶支持政策。用好“832平台”、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等消费帮扶平台,用足工会福利采购和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利用自身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渠道优势,推动消费帮扶产品从产地到爱心助农消费的直投直达,扩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促进脱贫地区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4.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对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建设的符合条件的寄递物流冷链设施依申请给予贷款贴息。将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各地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等扶持政策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运营以及农村邮路汽车化改造等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参与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5.加快寄递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扶持和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电信企业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提高带宽速率。优先支持寄递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站)和冷链设施建设用地,租赁政府用房的可适当减免租金,在用电上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

26.加强就业培训支持。鼓励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将邮政电商快递就业人员培训纳入当地政府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

27.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加大对邮政电商快递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寄递物流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实行降低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措施,灵活运用抵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担保方式,对接农村寄递物流项目融资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十、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


28.加强农村寄递领域监管。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坚持包容审慎、稳中求进的原则,优化末端网点备案制度,简化备案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农村寄递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地区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恶意损坏或拆封调换物品、违规收费等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质量。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提升农村地区消费者申诉处理满意度。

29.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督导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快递员工伤保险、劳动定额标准、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企业总部统一管理责任等相关标准指引,完善对农村地区末端网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派费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推动行业协会、工会组织深入开展“暖蜂行动”。

十一、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组织领导

3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压实责任,强力推动。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商务和快递服务功能。支持县级邮政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县级邮政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县级邮政领域财政事权责任。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31.强化责任落实。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督促工作落实。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各级快递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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