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62号《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13 11:46:27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冀会协〔2021〕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诚信建设,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协会对《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省综合评价审查委员会各委员、第八届理事会各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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