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1〕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天津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28 01:22:02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天津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






津财会〔2021〕22号







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为做好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天津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制定了《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天津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考点及参加考试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天津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有关考务日程安排,我市将承办国家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8月27日-8月29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9月4日-9月6日)和资产评估师考试(9月19日-9月20日)。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反馈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等三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审定意见的报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市教委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考试管理机构要积极协调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力量,落实标准化精准防控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确保年度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各考点要制定精准防控方案,做到清单化、流程化、具体化,精准管控,及时化解组织考试中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考生防疫要求

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落实两码联查(天津健康码“绿码”和“疫苗接种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最新要求,体温检测低于37.3度,并按要求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者橙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明原因。

建议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离津。考生应动态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考试。

三、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遴选工作于考前1周完成,要求必须完成疫苗接种,且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考前14天内未离开天津市。考试工作人员需持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测。对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的相应责任。

四、考前准备工作

(一)指导考生健康状态参加考试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让考生周知,倡导考生非必要不离津,指导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考前14天申请天津健康码,每天刷新并关注健康码状态。考试当天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方可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要求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承诺已知我市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拒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

(二)提前摸清重点人员

重点摸排几类人群:持天津健康码“红码”或“橙码”的考生,即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符合出院标准后未满28日人员;疑似病例(含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未满21日人员(含港台地区,快捷通道人员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实行隔离管理或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对于摸排到的上述重点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和监测。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主要指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比对,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三)准备隔离室(或隔离区)和备用隔离考场

1.准备隔离室(或隔离区)。每个考点设置遮阳棚(保温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至少设置一个临时隔离室(或隔离区)供经入口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复测使用。临时隔离室(或隔离区)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设置醒目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室(或隔离区)。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机房(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保证与正常考生进退场通道相隔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要光滑易于清洁,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用于考试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经考点医务人员诊断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一人一间,如条件有限,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确保考生间隔1.5米以上。

(四)准备防疫用品

各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提醒考生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需配备测温门或红外测温仪、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一次性手套;需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等防疫用品。

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根据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离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呕吐包、工作鞋等。

(五)布置考场

考场内座位间应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可视情况通过设置多个区域、加大机位距离或隔位就坐等方式保证考试安全距离。

五、进入考点、考场

(一)查验两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并测量体温进入考点

考点门前应划定警戒线,并尽量扩大警戒区域,合理规划入场通道,避免人群聚集;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确保检查有序进行。

进入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体温低于37.3℃,并且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疫苗接种码(天津健康码上的金盾标志,或者持疫苗接种证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显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上述条件中,无疫苗接种码的考生,可在考点入口登记后可以进入考点。

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者“橙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进入考场及二次测温

考场门口须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考生入场时可自愿取用。允许考生携带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入场。考场所在楼层须设专人,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入场。每场考试入场后要再次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

(三)防护与消毒要求。

1.个人防护。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医用防护服。

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考试过程中,各考点尽量通过广播统一播放考试指令和要求,减少监考员面向考生讲话。

2.环境整治与消毒。考前,各考点要在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内部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考试前1天及考试结束后,用指定的消毒用品对考场、楼道、门把手、桌椅、讲台、门窗、地面、厕所等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预防性消毒,消毒后将门窗关闭。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需进行全面清洁通风,待充分通风后封闭备用。人员进场前60分钟,考点要派人将门窗打开。考点卫生间设施要完善,有足量出水顺畅的水龙头,并配有洗手液,安排专人维持卫生间秩序,保证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依次如厕,便后及时洗手或用消毒纸巾擦手,努力营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考试环境。

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隔离考点要按照当地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3.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考试当天考场气温较高时,可使用空调进行降温。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式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式空调。考试前要及时确认空调的运行情况,对空调要进行清洗。空调使用期间,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考试期间可关闭空调;如无法降至适宜温度时,考试期间空调可一直开启。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式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

六、考试结束

(一)考试结束后,由流动监考员根据实际情况,错峰依次安排各楼层、各考场考生拉开距离依次有序退场、离点。

(二)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三)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考试用机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异常情况处置

(一)若考前,考生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正在进行医学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或持天津健康码“红码”“橙码”,均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若考试当天,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场体温检测时,温度达到或超过37.3℃。考点医务人员在隔离室立即使用水银体温计为考生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及时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将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须立即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前往,考生所经区域须进行消毒处理。考生若涉及转运,须由专业的医务人员,通过专用救护车进行,实行全封闭管道式管理,并由专业人员做好终末消毒。

(三)若考试当天,考生在考场内体温检测时,温度达到或超过37.3℃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考点负责人、医务人员应在隔离区域了解考生的发热史、接触史和来津史,综合研判确定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还是立即送往定点联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允许继续参加考试的,须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考生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耽误时间不予补时)。须立即就医的,考生所经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做好本考场其他考生的健康监测。

(四)若在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呕吐,应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考生转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耽误时间不予补时)。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处理和消毒,并在当场考试后立即送往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做好本考场其他考生的健康监测。

(五)若在考试期间,考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由专业的医务人员,通过专用救护车将该考生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实行全封闭管道式管理,并由专业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同时,做好本考场其他考生的健康监测。

(六)若考试工作人员在入点体温检测时温度达到或超过37.3℃,或在考试工作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工作,并到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医。该工作人员所经区域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七)若考后14天内,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时须及时就医。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工作人员或考生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policy/119922.html

本文关键词: 津财会, 天津市财政局, 021年, 注册会计师, 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 资产评估师, 考试, 天津, 考区, 新冠肺炎, 疫情, 防控, 方案, 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