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2020〕3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赣发〔2020〕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畅通经济循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到“十四五”末期,我省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要素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要素配置的效率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探索推出一批先行先试的改革经验,形成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和产业发展活力的新机制,建设中部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行区。
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一)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制定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措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丰富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引导市县政府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支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营场所。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对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推进“节地增效”行动,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评价试点,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依法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探索存量和低效用地多样化改造开发模式,妥善处理土地权属遗留问题。通过依法转让、收回收购、二次开发等方式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推广余江宅基地改革经验,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依法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完善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加强废弃工矿用地复垦,保障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要。
4.完善土地管理体制。修订《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纳入国家和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等项目用地,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土地处置规模挂钩。完善省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保障建设用地区域占补平衡需求。
(二)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5.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简化城镇落户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推行户籍审批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省内转移一链办理,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需求挂钩机制。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
6.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加大人才交流力度,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允许高校和科研机构按规定因需评聘科研教学人员,探索建立科研人员校(院)企共建共聘机制。支持事业单位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下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千万技能人才培育行动落地落实,综合施策解决园区企业招工难、技能人才短缺难题。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人事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
7.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可依托具备较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互通衔接。完善全科医生与基层一线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标准。
8.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动态编制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省“双千计划”为引领,构建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引进合作机制,推动人才政策与区域发展定位、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相适应。鼓励专业化、市场化人才中介组织开展引才服务。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在职称评聘、住房、子女教育、医疗、金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三)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
9.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持续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动省内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上市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提质增效,实现主业稳健、转型升级。建立完善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库和项目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债券融资,持续推动债券发行品种创新、省内债券融资担保机构主体信用级别及债券担保额度的提升。
10.强化间接融资服务供给。着力扩大信贷规模,全省本外币贷款增速位次努力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持续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入。发展壮大“金融赣军”,培育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增加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推进赣州、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线上融资服务,推广“税易贷”“信易贷”等新型融资产品,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免抵押贷款服务。
11.加快区域性资本市场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推动上市积极性高、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进行股改挂牌,力争3年挂牌股份制企业达到200家,并提升其融资能力。鼓励国有企业通过省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增资扩股,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12.加强金融交流合作。深化与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完善吸引知名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入赣政策。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赣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四)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13.落实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落实科研领域自主权改革措施,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分红激励、绩效奖励等措施,重奖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14.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推动“互联网+科技计划管理”深度融合。完善技术榜单发布机制,试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导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技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科技服务的个人、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合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推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15.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建设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考核。依托我省国家技术转移人员培训基地,实施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行动,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
16.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担保体系,提高“科贷通”的覆盖面和规模,引导银行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持续推进科技担保联盟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发展科技保险,进一步拓展科技保险险种范围。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成立省科技创新基金,大力培育独角兽和瞪羚企业。
(五)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17.推进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等管理措施,规范数据的审核、采集、发布和下线。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定期发布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积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应用场景,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开发利用政务数据。
18.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依托大数据产业园、产业基地等,围绕数据资源上下游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服务商,代理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应用等业务,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要素资源互通、开发能力共享。开展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现代农业、生活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
19.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贯彻落实国家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探索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建立数据交易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建立数据保护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
三、夯实要素市场化运行机制
(六)建立健全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20.完善土地交易服务平台。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系统功能。推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促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市县及跨省交易。
21.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整合建设人才供需、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就业援助一体的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聚集高地。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市县设立本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指导中心。
22.创新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省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发展省级企业征信服务机构,整合相关机构和资源,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助推金融供需两侧线上高效对接。支持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创新发展,打造全省区域股权市场“一站式”金融服务商。发挥省融资担保集团龙头作用,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降低担保费率,加大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力度。
23.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和拓展“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各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平台发布科研成果供需信息、开展技术交易。完善网上技术交易后补助工作机制,对参与技术交易的买方、卖方和服务方予以一定比例补助。
24.研究建设大数据交易平台。探索组建江西大数据交易市场,建立数据产权界定、定价、交易、监管等制度和机制。
(七)完善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
25.完善土地价格机制。完善城乡基准地价制定、调整和发布制度,开展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
26.健全劳动力价格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省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向市场对标。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深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
27.加强资金市场化定价。推动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两轨并一轨”。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定价,畅通利率传导机制,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促进企业贷款利率下降。
(八)提升要素交易监管和服务水平
28.着力规范市场竞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要素领域反垄断工作,维护要素市场竞争秩序。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29.加强要素价格监管。围绕重点要素市场领域,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对政府已放开价格的领域,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
3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依法开展失信名单管理,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防范失信风险。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决破除阻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要素。
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结合实际开展首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探索。支持赣江新区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学习借鉴深圳等地改革举措,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制度创新经验。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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