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2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1〕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湖北省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交通强国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全省货运枢纽多式联运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补齐综合交通一体化运输短板,提升多式联运效率,促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物流成本,全力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初步建成国家内陆地区多式联运中心、国家多式联运创新示范区,为湖北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多式联运效应进一步凸显。运输结构更加优化,铁路、水运占比进一步提高,多式联运集装箱量年均增长20%。全社会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进一步下降,力争进入全国前7位。
——多式联运集疏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疏港铁路12条195公里、等级以上航道1040公里、高速公路11条408公里、疏港公路8条183公里;建设20个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枢纽);主要港口、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产业园实现铁路互联互通。
——多式联运示范作用更加显著。争创7个国家级、12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多式联运主体更加壮大。引进3家以上国内国际大型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培育5家以上省内多式联运骨干企业,开通湖北至国内及欧洲、东盟、东南亚等地20条以上多式联运精品线路。
——多式联运信息化水平更加高效。建成省级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到2023年底,初步实现全省多式联运服务“一站通”。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基础设施。
1.铁路连通工程。加快建设沿江、武西、京九等高速铁路,释放同通道内对外普速干线铁路货运能力,完善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国内主要城市群的铁路货运网络链接。(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武汉新港江北铁路及武汉阳逻港、宜昌白洋港、黄石新港等港口疏港铁路。部署建设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到2023年底,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进厂率、进园率达到90%,省内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2.水运连通工程。完成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推动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畅通中部出海通道。(责任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推进汉江航道梯级开发枢纽项目建设,提升汉江通航能力;开工唐白河、松西河航道整治,打通水运南北通道。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快推进武汉、宜昌、黄石、荆州等主要港口具备枢纽功能的重点港区项目建设,发挥长江中游规模最大港口群的集约效应。(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推动以阳逻港为核心的智慧港口建设。借助5G、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阳逻国际港集装箱铁水联运二期项目中实现码头堆场场桥自动化远程操控、集卡全场智能调度、智能理货、无人驾驶等功能。(责任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
3.公路连通工程。重点建设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以及武汉至阳新、武汉至大悟、硚口至孝感、鄂州机场高速公路等武汉城市圈出口路、瓶颈路段新建(改扩建)工程,进一步促进省内及周边省份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省联投集团等,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疏港公路建设,重点推进连通白洋港、荆州港、黄石新港、钟祥港等一批疏港公路项目,提升公路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4.机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鄂州花湖机场)及武汉天河机场提升改造,加快实施襄阳刘集机场飞行区、宜昌三峡机场、十堰武当山机场改扩建工程,形成“双枢纽、多支线”的运输机场布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湖北监管局、湖北机场集团,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5.多式联运枢纽工程。提升铁路枢纽服务能力,重点推进武汉、宜昌、襄阳等铁路物流基地扩能改造。(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和武汉天河机场“双枢纽”物流基地建设,推进湖北成为国际重要航空货运中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湖北机场集团、湖北国际物流机场公司)
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鄂州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多式联运物流园区,以及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提升货物中转及集散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6.发展壮大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确保武汉、黄石、宜昌、鄂州等5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织荆州、荆门、襄阳、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项目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7.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重点支持襄阳港、宜昌东站物流中心、十堰林安物流园、荆门沙洋中心港、武汉汉南商品车物流基地等项目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形成15个以上的全省多式联运项目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8.打造多式联运品牌线路。
——水铁联运。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铁路通道,围绕服务中西部地区经济产业发展,推进大宗散货、集装箱、商品车等货品在长江沿线港口上下水,打造5条以武汉、宜昌、荆州、黄石、鄂州为节点的水铁联运品牌线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江海联运。巩固武汉、黄石至上海洋山、泸汉台、武汉至东盟航线发展,扩大联运辐射范围,开辟5条以上武汉至江苏、浙江、福建、山东、辽宁等国内沿海港口及台湾、韩国、日本的近洋航线,将武汉打造成为长江中上游的外贸货物集散基地和集装箱枢纽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水水直达。开辟和发展3条以上长江中上游、汉江、湘江、洞庭湖区港口至武汉港的集装箱航线,使武汉成为川、渝、陕、豫、湘等地区内外贸集装箱目的地港和中转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陆水空联运。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和武汉天河机场,培育3条以上陆空、空铁联运精品线路。服务商品车制造沿江布局,创新长江商品车滚装联运模式,巩固长江三峡库区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培育3条以上水陆滚装联运精品线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省交投集团、湖北机场集团,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中欧班列(武汉)。推动中欧班列(武汉)与江海直航无缝衔接,优化班列货品类别,扩大班列覆盖范围,巩固回程货源,推进中欧班列(武汉)数量稳步提升。到2023年底,中欧班列(武汉)开行数量较2020年底增长400班列以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
9.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引进来”。围绕农产品、汽车、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专业型多式联运服务企业。支持国内国际大型物流企业在湖北设立区域总部或到湖北地区设立子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0.支持本土企业“走出去”。支持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石等地培育一批本地多式联运经营人骨干,开展“一票制”联运,发展区域性、全国性、全球性联运业务,解决各种运输方式“各自为政、各管一段、各赚一块”的问题。加快推进全省港口资源整合,打造港口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参与多式联运的省内港口企业,提升港口发展整体优势和市场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提升多式联运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11.推广新装备应用。推广应用江海直达船型、三峡船型、商品车滚装运输专业船舶等专业化船型和“散改集”专业设备,支持申报国家、行业标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推动专用铁路平车、53尺内陆集装箱在湖北地区先行先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完善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推广使用新能源动力、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车船和转运换装设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2.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结合港口资源整合,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在信息共享、供应链服务、“一单制”单据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政务办、武汉海关、省交投集团、中铁武汉局集团公司、湖北机场集团,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3.做优做强航运交易平台。依托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进一步做实货运、船舶、人才、航运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航运交易平台,在金融、法务、信息等高端航运服务产品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功能完善、高效便利的长江中游航运交易平台。(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武汉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多式联运工作,统筹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对标“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在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框架下统筹全省多式联运发展布局、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谋划多式联运发展线路、细化多式联运支持政策,预留岸线、土地和线位资源,解决港口岸线不足、周边陆域用地受制等问题,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深化政策支持。对纳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项目,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项目列入国家规划,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加强资金支持,确保全额保障支持多式联运发展需求,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运输结构调整、新装备应用、信息化建设、线路培育等。各市(州)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多式联运企业依法给予税收减免,加大对多式联运相关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最大限度激发多式联运对降本增效的促进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加快多式联运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核准进度,对项目用地、生态环保等要素资源给予优先保障。
(五)实施动态监测。各地各部门要把多式联运三年攻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抓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建立“任务、责任、时限”三项清单,加强工作调度,对项目实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重大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湖北省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重点项目清单(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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