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规〔2020〕3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1-12 20:26: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的通知









农办规〔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田灌溉研究所、沼气科学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环境与植保保护研究所:

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以下简称“观测试验站”)是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科学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加快推进观测试验站建设,近期我部采取实地考察、进展调度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对观测试验站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河北省曲周县等6个新建观测试验站、国家土壤质量昌平观测实验站等10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为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名单见附件1)。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观测试验站建设管理

开展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主要目的是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手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数据,分析农业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变化间的规律,探索不同生态类型不同产品品种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各观测试验站要进一步加强条件建设,完善试验用地、监测仪器、检测设备、试验场所、人员编制、运行经费等,提高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提升试验站观测能力。按照三年建设方案,有序推进综合试验工作,在核心试验区开展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小区试验,筛选出绿色生产技术方案。在应用试验区进行集中连片应用,并根据应用结果对技术方案进行改进。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建立完善观测试验站人员管理、工作职责、经费使用等规章制度,提升观测试验站运行管理的制度化水平,确保观测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开展长期固定观测和数据报送工作

各观测试验站要结合试点县绿色技术试验开展情况,对观测指标进行梳理、优化,明确试验站观测的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组建稳定的观测队伍,按照观测指标体系和观测规范要求,持续开展投入品使用、农产品产出、废弃物回收利用、资源环境指标变化等数据观测,逐步积累形成科学可靠的一手数据库。要提高观测数据质量,做好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查,进一步规范数据格式、指标和报送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要求通过数据平台上报有关数据。

三、做好观测数据分析应用


各观测试验站要加强观测数据分析与利用工作,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生产技术,探索农业绿色生产与生态保护的有效解决方案,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组织对支撑体系建设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区域性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和典型范例,为同类地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借鉴。加强数据管理,涉及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等不宜公开的数据,应控制知悉范围,强化数据存储和使用的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要加快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强化观测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试验观测工作稳定运行。





附件:

1.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名单(共16个)

2.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 试验站标牌式样(以河北曲周为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5日








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名单(共16个)







1.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曲周试验站

2.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杭锦后试验站

3.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崇明试验站

4.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颍上试验站

5.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丰城试验站

6.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齐河试验站

7.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昌平试验站

8.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呼伦贝尔试验站

9.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寿阳试验站

10.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商丘试验站

11.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武汉试验站

12.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祁阳试验站

13.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湛江试验站

14.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桂林试验站

15.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儋州试验站

16.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双流试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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