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厅企业〔2020〕6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工厅企业〔202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我部将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实施单位
本次评估由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评估范围
选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等共计36个城市作为评估对象。
三、评估安排
(一)评估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独立组织,2020年年底前通过地方数据填报、企业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查询、第三方穿行测试以及实地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
(二)评估重点包括各参评城市2019年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
(三)评估结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视情公开发布,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导参评城市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对接,安排专人联络,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
(二)组织参评城市真实准确填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附件1),加盖参评城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印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2020年8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1205B室;电子版(含扫描件)发送至smefzhjpg@163.com。
(三)8月7日前将各参评城市联络人员名单(附件2)发送至smefzhjpg@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鞠宁010-82292028/18511775726
附件:
1.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
2.各地联络人员名单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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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law/89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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