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23〕18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入选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7-02 03:30:48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公布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入选名单的通知






艺戏函〔2023〕18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的通知》(艺戏函〔2023〕9号)印发以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申报推荐参演人员和作品。近期,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了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和优秀剧本(剧目)改稿会入选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

活动拟于2023年7月14日在山东省聊城市开幕,持续时间约12天。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聊城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地方戏联盟、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柳子剧团)

三、工作安排

(一)展演和改稿会日程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排定,并提前通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创作、演出单位。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原则上以省(区)为单位进行组台演出,每省(区)根据入选数量组成1-2台,每台演出1场。优秀剧本(剧目)改稿会每个剧本(剧目)1场,共10场。

(二)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为相关单位参加演出季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予以适当经费补贴;要派员带队参加演出和改稿会,督促相关单位遵守演出季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要协调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演出单位提前做好组台演出排练工作,精心打磨提高演出质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演出季活动。

(三)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演出单位要加强参演人员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主办单位各项规定;要在保持剧种音乐传统特色的前提下,精简乐队伴奏人员,不播放录音,不使用交响乐队,演员不使用随身扩音设备。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全程观看展演,经评议推举出“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剧本(剧目)改稿会于演出季期间每日上午/下午举办,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对入选剧本(剧目)开展辅导,帮助打磨提高作品质量。参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入选剧本(剧目)的创作单位主要负责人1人,单位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分管艺术创作工作的局领导1人,编剧、导演、领衔主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创作等主创人员(暂未确定后期主创人员的,导演、领衔主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创作等主创人员可不参会)。原则上创作单位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有1名负责人参会。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入选剧本自申报至今如有修改调整的,请及时将最新剧本反馈至主办方。改稿会日期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请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附件2、3所需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sdwht@163.com。

山东省文旅厅艺术处联系人:刘士斌,13516967521

聊城市文旅局联系人:李伟,18263565258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6月25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 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入选名单

2. 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宣传材料报送清单

3. 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展演演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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