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防〔2022〕13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5-28 05:40:45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






办防〔2022〕137号







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精神,按照李国英部长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防汛查弱项补短板专题会议上关于山洪灾害防御的安排部署,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强化计划管理,尽快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联系人:路江鑫  010-63202273  63540119@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关于建设目标。坚持聚焦短板、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典型示范,以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为目标,以现有山洪灾害防御体系能力及省级监测预警平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提升为重点,构建集监测数据收集、传输、“四预”可视化等功能的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综合体系,力争建一处、成一处、精一处,确保经得起实战检验。

2.关于实施范围。充分结合前期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的范围,立足以小流域为单元,选取前期基础工作较好、山洪灾害防治任务较重、下垫面条件复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内含重点城(集)镇的若干完整小流域,深入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3.关于资金落实。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按建设任务层级分解省、市、县建设资金,避免资金分散使用,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4.关于组织实施。坚持体现增量、突出亮点,单独编制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对监测站点布局优化、末端监测报警设备配备升级等任务,原则上由县级组织实施;对北斗卫星通信信道、测雨雷达试点建设、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四预”功能提升等技术难度大、创新性强的任务,由省级水利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年度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成果移交使用管理单位。

5.关于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加快任务分解下达,科学合理安排任务时序,强化对市县工作督促指导,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强化运行维护管理,统筹利用已下达的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资金,采用委托专业单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运行维护;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山洪灾害防御实战评估建设效果,为后续以点带面、推广全国奠定经验基础。

6.关于绩效评价。配合财政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按时报送绩效目标。强化对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质量、建设进度督导和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二、建设内容


1.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

以完整的小流域为单元,以重点城集镇、行政村、沿河村落(自然村)、重要经济活动区、旅游景区等为对象,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基础上,考虑经济社会活动影响等因素,聚焦跨沟路基或桥涵阻水、主支流和内涝外洪顶托、沟道内塘堰坝和工程建设等风险隐患,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和影响分析,建立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将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分析成果用于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更新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

2.山洪灾害监测能力提升

站点优化建设及报汛保障能力提升。以小流域为单元,调整优化站网布局,补充增设自动监测站点。结合国家北斗三号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计划,选择高风险区重要自动雨量站或水位监测站,增设北斗三号卫星通信信道。改造完善站点报汛通道,通过“一站多发”,实现省市县三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信息同步共享,并推送至国家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

测雨雷达试点建设。以选定的防御能力提升示范小流域为重点,兼顾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监测能力薄弱的山洪灾害高风险区,试点建设测雨雷达站,解决山丘区局地强降雨监测难的问题,提升小流域暴雨洪水分析精度和预警精准度。

多源短临预报降水数据应用。省级水利部门商气象部门,将短临降雨预报接入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用于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延长预见期。

3.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四预”功能提升

山洪灾害防治算据建设。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调查成果和重点城镇(集镇)倾斜摄影/激光雷达补充测量成果,开展小流域三维数字化场景建设,夯实山洪灾害防御算据基础。

山洪灾害防治算法建设。基于小流域特征参数基础数据和山洪灾害防御算据基础,开发建设分布式水文模型、山洪沟道水动力学模型、可视化与仿真模型、风险评估模型和预报预警模型。

山洪灾害防治算力建设。充分利用智慧水利和政务云等建设的高可靠存储集群、高性能计算集群和高速网络环境,支撑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软件系统运行,分钟级完成暴雨洪水过程、灾害影响分析和场景预演,提高山洪灾害防治算力保障。

山洪灾害防御“四预”系统建设。在省级平台开发山洪灾害防御“四预”数字化软件系统,实现不同时段天气预报预警、短临暴雨预报预警、实时动态预警;补充数字化场景下选定小流域的极端暴雨洪水过程模拟分析、山洪冲淹影响情景分析、防御方案推演会商等功能。

提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能力。建立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在现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基础上,完善与有关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功能。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依托移动通信网络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工作的通知》(办防〔2020〕102号),推进依托“三大运营商”和各地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实现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和多渠道发布。采用“移动互联网+”、北斗等技术,探索与地图服务商共享信息或开发手机端服务应用模块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社会化服务能力。

4.配备升级末端监测报警设备

在小流域内重点城镇(集镇)及重点行政村可配置应对“断网、断路、断电”等突发情况的北斗卫星短报文手持终端;在规模较大、人员分散的行政村加密配置可入户无线预警广播或简易雨量(报警)器等设备;在跨沟道路桥涵、塘堰坝、沿河村落等重要部位设置小型物联网水位监测(报警)站或新一代视频水文监测(报警)设备,消除“灯下黑”和补齐“最后一公里”预警短板。

三、实施方式

1.有关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单独编制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按程序履行审批,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备案。

2.水文等部门配合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和监测站点优化布局,符合水文监测技术要求,统一编码、规范报汛方案,按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基层防汛预报预警的需求实现数据共享。

3.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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