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78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保护范围内西区景观提升(二期)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8-11 04:03:18

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保护范围内西区景观提升(二期)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78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景山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1〕4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景山保护范围内进行西区景观提升(二期)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深化该区域的历史沿革和格局演变研究;补充拟改造建筑现状说明、现状照片及其保留的必要性;补充中轴线申遗对拟建项目相关要求和图纸;补充景山保护管理相关规定;补充景观视廊分析,客观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影响。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围绕价值展示优化改造设计方案,弱化其体量感,避免大面积反光材料;明确新铺地面及垫层的材质、规格大小、颜色及做法。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进一步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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