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督函〔2021〕74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7-29 11:41:13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物督函〔202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今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了文物安全检查,赴福建、江西、湖南、陕西、河南、重庆、安徽等省份,对60余处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博物馆和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但也明显存在一些短板和漏洞,检查发现了140余项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如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电源开关直接安装在文物本体上、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等;明火隐患较多,如餐饮用火、施工用火、燃香烧纸、吸烟等;日常安全管理松懈,如安全防护系统操作不熟悉、值班值守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完善,如安防视频监控画面模糊、消火栓入口堵塞、消防水压不足、灭火器配置不达标、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我局已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馈相关省份文物行政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浙江吴越国王陵钱镠墓被盗掘案件和云南翁丁村老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树立文物安全意识,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一、深化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风险隐患

今年6月以来,我局部署全国文物系统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建立整改隐患和问题清单,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停业或者停工整改,坚决防范重大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二、筑牢安全基础,切实提升应急能力

认真分析研究文物安全基础薄弱、安保力量不足、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风险防控能力差等突出现实问题,提出破解措施。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实战要求认真组织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做好暑期开放服务

当前汛期已至,各类自然地质灾害风险加剧,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密切关注本地汛情,及时调度指导,避免或者减少文物、博物馆单位受洪涝或者其他自然地质灾害发生影响。随着学生暑假来临,文博开放单位将迎来旅游旺季和人流物流高峰期,各单位要科学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安全开放方案,采取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保证良好的参观秩序,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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